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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委在全省开展2021年“蓝盾护航”春季学校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1-03-03

   为进一步加强春季学校传染病防控监督工作,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各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保障学校顺利开学复课,省卫生健康委决定于3月1日开始,开展2021年“蓝盾护航”春季学校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据悉,本次执法检查将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对全省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教学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执法检查。

   检查对象包括全省所有中小学及高校;检查重点内容包括:对辖区内已开学复课的中小学及高校,全面检查学校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职责情况,以及制定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等传染病防控“二案九制”情况,重点监督检查开学复课方案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制度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对于学生已经或者开始返校的高等学校,要全面检查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情况,重点监督检查返校复学方案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员健康排查、监测、管理等制度措施制定落实情况,特别是学生跨区域返校管控措施情况。同时,监督学校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督促学校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教室通风消毒和饮用水卫生管理等工作。

   本轮检查以市地自查为主,对监督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并对涉及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立案、严肃查处;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同时通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督促整改。省卫生健康委将委托省疾控中心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就发现的突出问题予以通报。


文章来源:省卫生健康委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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