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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证明黑河城建于大金朝

发布日期:2017-09-10

考古证明黑河城建于大金朝 

  黑龙江有南北两源,南源额尔古纳河与北源石勒喀河在漠河洛古村附近交汇,两河在此汇合后,史称“黑龙江”。“黑龙江”因河水含腐殖质多,水色发黑,蜿蜒如游龙而得名。黑龙江古称“浴水”、“黑水”,亦曰“乌江”、“乌龙江”。

  挹娄、扶余时期称“弱水”,勿吉、高句丽时称“完水”,渤海国称“望建河”、“石(室)建河”或曰“乌桓河”、“石里罕水”。“黑龙江”之称最早来自公元十三世纪成书的《辽史》,黑龙江蒙语称为“哈拉穆连”,满语称为“萨哈连乌拉”(意为“黑河”),鄂温克语称为“卡拉穆尔”,皆为“黑水”、“黑江”的意思。

  “黑河”因此而得名。

  《宦海伏波大事记》序中记载:1683年清代黑龙江第一任将军萨布素与福建厦门提督水师军门陈汶环,陆路与水路同时夹击俄人,直追至黑河南岸。这是最早见于史料中有关黑河的记载。

  满洲地区黑河,以前认为最早建城是建立瑷珲城,即建于大清时期。而留存下来的最古建筑魁星阁,是建于清朝光绪十八至二十六年间。瑷珲城发生的最重要事件,是在瑷珲城,大清与俄罗斯签订的瑷珲条约。

  根据黑龙江省黑河市政府批准的“黑河市自然与文明千里行”项目,依据最新消息,在对爱辉区西岗子镇的大、小西沟古城的科学考古考察中,认定此城建于大金朝,这样,满洲地区的黑河建城历史就可以上推到大金朝。

  最重要证据,是这里发现大金朝“经略使司之印”,经略使司是大金朝在边境地区设立的国家军事机构。相当现在的省部级机构。而发现的“经略使司之印”是大金朝的官印,是至今发现的第四枚。现在此枚官印放在瑷珲历史成列馆进行展出。

  考证认为,黑河市爱辉区大、小西沟古城作为金代末期的经略使司所在地,可以证明黑河市的准省级建制在历史上并不是始自大清朝,而是在大金朝就设置了准省级的行政机构。

  依据考古的最新发现,黑河的建城历史,提前了五个世纪。这也证明我们满洲地区的悠久文明灿烂的历史,绝对不是什么北大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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